市级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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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日常用语
长期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户外广告设置证(广州市) 证照 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证(样表).pdf 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证(样表).pdf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实地核查 总时限 1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一般应当开展实地核查,核查主要内容: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全景设计效果图、结构设计图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设置地点、位置、形式、数量、规格等与《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和设置规划或设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引导方向是否一致。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广告设置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办理流程

1

收件

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检查,若条件、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则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若条件、材料符合受理标准则进入受理环节。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建议并提请审查决定;对于不符合许可要求的情况,作出不予许可的建议并提请审查决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查建议。
4

决定

在办理时限内,经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审查建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

制证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许可证照

打印相关证照、文件。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许可证照;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设置户外广告的建(构)筑物、场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资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户外广告设置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315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892032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公交:40路华成路口; (2)地铁:地铁3号线、地铁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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