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改信息查询
(房改信息个人查询)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改信息查询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职工出具在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是否享受购买房改房证明的个人,凭单位介绍信可申请办理。(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1985年后出生人员查询解困房、房改房情况的通知》,除军队人员(含转业复员、退休移交地方安置人员)及其配偶外,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无需来函查核房改房情况。)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办理业务名称,按要求录入申请资料;
2、受理:申请人确认信息录入后,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3、审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批;
5、送达:将审批结果(广州居民购买房改房情况查询表)送达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受理;
3、审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批;
5、送达:将审批结果(广州居民购买房改房情况查询表)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1
收件
能当场受理的,收取相关材料提交下一环节。
1.依据办事指南的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满足提交要求。
2
受理
提出受理意见,转下一环节。
核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转下一环节。
核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
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决定。
复核受理环节的意见。
5
送达
将审批结果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寄或自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329-333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3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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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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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地铁:乘坐地铁至珠江新城站从B1出口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