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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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 其他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模板).doc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样例).doc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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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 (2)实行招标且设最高投标限价的建设项目。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的要求,申办前需在“省在线平台”(https://tzxm.gd.gov.cn/)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历史项目需办理补码。
1.收件: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https://lhsp.gzonline.gov.cn/→“施工许可”→“联合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2.受理: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予以收案,对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3.审查:审核申请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备案单位,并退回相关材料。
4.决定:核定申请材料并做出备案决定。
5.送达:备案成功,备案单位自行在系统打印《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窗口办理流程: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的要求,申办前需在“省在线平台”(https://tzxm.gd.gov.cn/)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历史项目需办理补码。
1.收件:前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心综合窗口指导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申请资料。
2.受理: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予以收案,对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3.审查:审核申请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备案单位,并退回相关材料。
4.决定:核定申请材料并做出备案决定。
5.送达:备案成功,备案单位自行在系统打印《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收件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审查
申请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的,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退案。
决定
提出决定意见,出具备案表。
送达
出具电子备案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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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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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文件(软件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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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文件(XML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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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书封面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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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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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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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文件(封面)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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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封面)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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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量清单文件(Excel格式)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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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概算文件(概算批复或备案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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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概算文件(确认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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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概算文件(概算计价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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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预算文件(预算评审结果通知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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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预算文件(确认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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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预算文件(预算计价文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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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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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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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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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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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地铁:乘坐地铁至珠江新城站从B1出口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