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批文 |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样板.PDF |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样例.zip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专家评审 | 总时限 | 20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开展初步设计技术审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备注: 1.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符合条件的联审平台系统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根据审查标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投资立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
(三)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四)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是否安全、可靠;
(五)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六)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七)初步设计内容是否合理。主要包括:
1、各有关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经济美观、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
2、工艺方案是否成熟、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先进、合理,设计方案是否优化;
3、是否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是否适用、可靠。
(一)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投资立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
(三)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四)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是否安全、可靠;
(五)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六)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七)初步设计内容是否合理。主要包括:
1、各有关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经济美观、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
2、工艺方案是否成熟、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先进、合理,设计方案是否优化;
3、是否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是否适用、可靠。
3
决定
电子版初步设计复函
一、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
二、初步设计文件经专家审查通过,并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文件经专家审查通过,并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
4
送达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复函
电子证照或窗口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地铁:乘坐地铁至珠江新城站从B1出口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