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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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办理机构内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请到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的请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办理。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跨省变更注册业务仍需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统一办理。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申请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办理凭证、注册申请表原件、邮寄回邮单)邮寄到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十楼审价科,收件人:审价科,联系电话:83630981)。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http://gdzczx.gdcic.net)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受理部门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申请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办理凭证、注册申请表原件、邮寄回邮单)邮寄到收件地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十楼审价科,收件人:审价科,联系电话:83630981)。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http://gdzczx.gdcic.net)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受理部门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

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相关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材料目录所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通过网上或电话告知不通过理由,要求补齐补正后再提交申请)
4

决定

提出决定意见,转入制证步骤。

相关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步办结阶段)。
5

制证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打印注册证书变更页,不纳入承诺的审批时限计算
6

送达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制证后邮递回证或现场取证,不纳入送达时限。公布审批结果后,建议使用邮递回证(1.若使用邮递回证的,在提交的材料中明确要使用邮递回证并提供邮递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手机;2.若因邮件传递过程中出现灭失、毁损等情况而产生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因邮寄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离职证明材料附在注册系统的相关说明处。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可乘40路,407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地铁:乘坐地铁至珠江新城站从B1出口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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