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延期(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延期(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日常用语
项目核准延期,项目延期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批文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范围,且投资门类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 |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提交申请。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受理
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业务经办人初审后送业务主管核发,业务主管人员对核准申请进行审核。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电子证照。
网上自行查询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咨询窗335-336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35-33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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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892095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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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公交:407路“市政务服务中心”站;40路,194路,77路,778路“花城广场(友谊国金店)”站;44路,138路“华穗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