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其他 | 《执业药师注册证》.jpg | 《执业药师注册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申请材料(按网上办理程序提交,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身份证明(正反面); 4. 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或红色底)电子版原件; 5.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6.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获证之后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照片)。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在其他附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签收, 不予签收,补正材料,修改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4.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受理
受理, 不予受理,补正材料,修改申请材料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4.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审查
通过, 不予通过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4
决定
审批, 不予审批
1.申请符合要求的,准予审批通过;2.申请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并退回。
5
制证
批准证书或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多种渠道将办事结果送达办事人
6
送达
多种渠道将办事结果送达办事人
告知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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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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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或红色底)电子版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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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在其他附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11、13楼
-
中心电话:
执业药师注册、药学技术人员备案:020-3788690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020-37886911;培训业务:020-3788602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五号线动物公园站C出口,地铁三号线杨箕站D出口,途经公交车:27、62、137、185、204、261、283、284、517、542、55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