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广告审查
(药品图文广告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药品广告审查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 其他 | 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docx | 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 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2)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3) 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4)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5) 申请人和代理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新版广告客户端下载地址及国家局广告审批结果公示地址:http://adsc.samr.gov.cn/spyxggsc/SDADAIS |
办理流程
1
受理
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 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2)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3) 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4)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5) 申请人和代办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 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2) 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3) 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4)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5) 申请人和代办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
审查
提出初审意见。
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3
决定
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加盖公章;审查意见明确。
4
制证
批准证书或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制证完成后系统自动推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广告审查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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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若无,则上传说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产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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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及产品说明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同意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授权文件(若无,则上传说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申请人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
8商标注册、专利、著作、互联网链接及其他证明(若无,则上传说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9广告样件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大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黄花岗街道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受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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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37886014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五号线动物园站C出口,地铁一号线、五号线杨箕站D出口,途经公交车:27、62、137、185、204、261、283、284、517、542、55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