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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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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保健食品备案变更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其他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样本).jpg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样本).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对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产品备案信息填报、提交。备案人登录账号,进入系统,认真阅读并按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原注册人已注册(或申请注册)产品转备案的,进入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后,可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备案管理要求,修改和完善原注册产品相关信息,并注明修改的内容和理由。
2.发放备案号、存档和公开。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变更备案,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备案凭证,备案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变更后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备案人应当按要求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决定

1.申请符合《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的,予以备案。 2.申请不符合《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的,不予备案。

依据《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进行审查
3

制证

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系统送达
4

送达

1.予以备案的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2.不予备案的,退回办结。

系统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营业执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产品配方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
    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9
    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
    产品名称检索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11
    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二楼登记注册大厅1号至7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选择语言后转1营商环境企业服务专线转1企业开办、变更以及食品药品许可等)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3号线体育西路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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