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泄密案件及保密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分建议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泄密案件及保密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分建议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9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网上预约地址
无
是否网上办理
否
网办地址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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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46号修订)第三十五条。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对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泄露或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线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根据泄密案件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证据,对机关、单位提出的相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进行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4.机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处理的,及时通知建议予以纠正。 5.督促机关、单位落实审理意见。拒不纠正的,提请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省保密局督查处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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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珠岛宾馆10号楼西楼3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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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8719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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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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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六号线东湖站,公交车海印桥站或者二沙西站:131路、89路、B21路、194路等。 地图定位链接:http://j.map.baidu.com/7x9Q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