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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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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新申请)
日常用语
无线电,频率,新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pdf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技术审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9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一)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
(二)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具有合理的频率使用需求,拟用频率符合国家和省频率划分、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
2.具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以及详实可行的技术方案;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以及申请单位必须遵守频率使用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等)。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无线电频率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申请单位出具的使用无线电频率申请公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申请表》(excel格式)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围(距离)、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相应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申请表》(盖章电子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应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处

  • 办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5号楼13楼1315室、1317室、1320室

  • 中心电话:

    020-8313328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搭乘公交车至东风中路,在中山纪念堂(市总工会)路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政府(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途经中山纪念堂(市总工会)路站的公交车有B4A路 2路 7路 12路 高峰快线14 56路 62路 74路 80路 85路 133路 204路 215路 B4路 229路 261路 276路 283路 B3路 297路 305路 518路 528路 高峰快线38 高峰快线37 284路 209路 高峰快线8 215长线 高峰快线30 293路 42路 283班车 B3A路 B3B路 B3C路 B4快线 62A路 高峰快线18 夜18路 夜21路 夜38路 夜19路。 2、搭乘公交车至东风中路,在广东大厦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政府。途经广东大厦站的公交车有B4A路 2路 7路 12路 高峰快线14 56路 62路 74路 80路 85路 133路 204路 215路 B4路 229路 261路 276路 283路 B3路 297路 305路 518路 528路 高峰快线38 高峰快线37 284路 209路 高峰快线8 215长线 高峰快线30 293路 42路 283班车 B3A路 B3B路 B3C路 B4快线 62A路 高峰快线18 夜18路 夜21路 夜38路 夜19路。 3、搭乘公交车至东风中路,在东风中路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政府。途经东风中路 站的公交车有B4A路 2路 7路 12路 高峰快线14 56路 62路 74路 80路 85路 133路 204路 215路 B4路 229路 261路 276路 283路 B3路 297路 305路 518路 528路 高峰快线38 高峰快线37 284路 209路 高峰快线8 215长线 高峰快线30 293路 42路 283班车 B3A路 B3B路 B3C路 B4快线 62A路 高峰快线18 夜18路 夜21路 夜38路 夜19路。 4、搭乘地铁至中山纪念堂站(广州2号线),从D2出口出站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政府。5、如果您乘坐出租车,请告诉司机目的地为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政府;如果您自驾车,请按照电子地图导航开至目的地广东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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