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基金会变更登记
(基金会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基金会变更登记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证照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pdf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pdf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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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2.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复核受理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社会组织法规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社会组织相关法规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意见,签发决定。
4
制证
印制证书和批复。
多种渠道将办事结果送达办事人
5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之一服务大厅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83340992、020-83341308
-
办公时间:
每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车至东风中路。途经线路:2路、6路、27路、42路、56路、62路、74路、80路、83路、85路、133路、185路、204路、209路、211路、224路、229路、261路、276路、283路、284路、289路、289路快线、293路、297路、305路、518路、543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