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日常用语
“毕业生档案接收,毕业生接收”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①中央驻穗及省直事业单位非编制内聘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②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聘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③在省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聘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rsda)→选择毕业生接收→填写申办信息→上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提交审核→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过EMS快递寄出接收函或申请人在线打印接收函→申请人从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学校通过机要或者EMS标准快递将档案寄送我局(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档案→审核通过,档案登记入库(如档案缺少关键材料,申请人需下载填写告知承诺书并邮寄到我局)。审核不通过的,将档案退回学校。
材料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取号→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开具接收函→申请人从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学校通过机要或者EMS标准快递将档案寄送我局(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档案→审核通过,档案登记入库(如档案缺少关键材料,申请人需下载填写告知承诺书并邮寄到我局)。审核不通过的,将档案退回学校。
材料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公共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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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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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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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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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东风中路公交站下车后步行150米左右;地铁线路:1号线农讲所站D出口、2号线纪念堂站D2出口、5号线小北站A出口,出站后按地图导航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