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档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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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
日常用语
“档案接收,档案转递,档案托管,档案保管”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存档证明 其他 存档证明.docx 存档证明.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①中央驻穗及省直事业单位非编制内聘用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②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聘用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③在省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聘用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rsda)→选择档案接收→上传劳动合同扫描件→填写申办信息→提交审核→系统审核→审核通过→生成调档函(申请人可在系统下载调档函或通过EMS快递接收调档函)→申请人从原档案保管单位申请档案转出→原档案保管单位通过机要或专人将档案转递我局(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档案登记入库(如档案缺少关键材料,申请人需下载填写告知承诺书并邮寄我局)。审核不通过的,将档案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材料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窗口办理流程:
取号→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开具调档函→申请人从原档案保管单位申请档案转出→原档案保管单位将档案通过机要或专人转递至我局(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档案→审核通过,档案登记入库(如档案缺少关键材料,申请人需下载填写告知承诺书并邮寄到我局)。审核不通过的,将档案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材料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2
    劳动合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公共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5楼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位置指引:

    公交线路:东风中路公交站下车后步行150米左右;地铁线路:1号线农讲所站D出口、2号线纪念堂站D2出口、5号线小北站A出口,出站后按地图导航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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