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亡待遇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亡待遇申领
日常用语
工亡待遇申领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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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 其他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docx |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样表).docx | 无电子证照 |
2 |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核定表 | 其他 |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核定表.docx |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核定表(样表).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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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职工因工死亡,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为工亡后,其近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等级为1-4级工伤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业务: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填写、提交办理业务相关信息、材料。
第二步:申请材料完整的,省社保局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审核;材料不齐的,短信通知经办人补齐材料后继续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工亡待遇业务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步:受理,对已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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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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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资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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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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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亡职工社保卡或近亲属共同指定的一个银行账户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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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属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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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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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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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亲属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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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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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伤职工死亡证明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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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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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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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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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广州地铁1号线/2号线公园前站D出口前行1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