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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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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2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其他 附件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正本).jpg 附件1: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正本).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总时限 2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企业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场地建设、购置相关设备并完成调度后,才可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省商务厅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
3.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应重新申请资质认定。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在申报系统做出不予受理通知,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在申报系统做出不予受理通知。3.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要求。
4

决定

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与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通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通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贸易管理处

  • 办理地点:

    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9楼910室(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进口/出口许可证核发办事窗口)

  • 中心电话:

    拍卖020-3882343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020-38823431、进口/出口许可证核发020-3886459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D出口,BRT石牌桥站。公交11路、45路、54路、195路、245路、540路、545路;811路、813路、高峰快线2路、高峰快线30路体育东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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