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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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证照 |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jpg |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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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拍卖师; (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二)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在中西部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十年。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送达方式:内部流转。
决定
1.申请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送达方式:内部流转。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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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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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或告知承诺书替代)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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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告知承诺书替代)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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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告知承诺书替代)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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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已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或告知承诺书替代)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贸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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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9楼910室(拍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进口/出口许可证核发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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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拍卖020-3882343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020-38823431、进口/出口许可证核发020-3886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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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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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D出口,BRT石牌桥站。公交11路、45路、54路、195路、245路、540路、545路;811路、813路、高峰快线2路、高峰快线30路体育东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