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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用 (发票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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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发票领用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通过网上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税务机关接受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应补税款及违章信息,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三步:反馈结果,办理结束后,将发票领用结果告知纳税人。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纳税人通过大厅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应补税款及违章信息,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第三步:反馈结果,办理结束后,将发票发放给纳税人。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准予税务事项决定书 不准予税务事项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税务事项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税务事项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税务UKey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经办人身份证件(该项资料仅线下办理时需提供)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北侧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799099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地铁5号线潭村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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