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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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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或者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后发生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需取得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纳税人可申请作废。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说明;
第二步:受理,受理说明;
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证发证说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北侧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799099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地铁5号线潭村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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