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不适用“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的纳税人,满足以下情形的纳税人应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1.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批准部门为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如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 2.因经营地址变更等原因,注销后恢复开业的。 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的。 7.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也通过本事项办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并填写申请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窗口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并填写申请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北侧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37990999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位置指引:
地铁5号线潭村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