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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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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日常用语
港澳居民律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3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律师执业证书(港澳台) 证照 律师执业证(港澳台).pdf 律师执业证(港澳台).pdf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5、申请人是香港、澳门居民。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

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2.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律师执业登记表(适用于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律师执业)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律师协会出具有效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可承诺,在香港、澳门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只需提交参加内地地方律协组织的不少余1个月的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材料。)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可由受理部门复印)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未受刑事处罚的材料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6
    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申请人身份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律师管理(外管)业务办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5楼律师管理处1525房

  • 中心电话:

    020-86351132

  • 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最近的公交站 雕塑公园站 430M;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 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 越秀公园站 车程:3.2KM B1出口 广州火车站 车程:3.5KM 最近的长途汽车站 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 广州省站 车程:3.8KM 广州市站 车程:3.8KM 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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