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特区旅游签证 | 证照 | 特区旅游签证.jpg | 特区旅游签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1工作日 |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 特殊程序说明 | 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未缴纳费用,则审批时限中断。 |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前往深圳、珠海经济特区旅游观光的。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填表申请:登陆系统依提示操作,填写申请表格;
2、提交申请资料:在系统内依提示提交申请资料电子版;
3、预审及预审结果告知:受理机关进行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
4、按预约时间到口岸签证点窗口面见,接收询问:申请人本人到接收申请的口岸签证点窗口完成面见程序,接收关于申请的一些询问;
5、审查通过后缴纳签证费:可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方式,收费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6、制证;
7、发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特区签证申请卡》;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缴纳签证费;
2、受理,接受口岸签证机关相关询问,拍摄现场人像; 3、审批,口岸签证机关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签发条件的给予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 4、发证,到发证窗口领取签证。
收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受理环节,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所需补充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
受理
按要求录入办理系统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通过审查的同意签发签证,没通过审查的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签发签证。
制证
签证
送达
签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宝安机场)出入境签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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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宝安机场一楼国际到达东翼1R016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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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2231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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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10:00至第二天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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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航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