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教育厅
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的表彰
(广东省特级教师评选)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的表彰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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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根据表彰年度条件确定受理范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或不予受理和审核工作;
3.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作出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或不予受理和审核工作;
3.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作出决定。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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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
-
中心电话:
020-3762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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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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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地铁区庄站B2出口、公交犀牛路口站或羊城晚报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