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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的表彰 (广东省特级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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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的表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表彰年度条件确定受理范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或不予受理和审核工作;
3.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作出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申请;
2.教育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或不予受理和审核工作;
3.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作出决定。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 办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

  • 中心电话:

    020-37627229

  • 办公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区庄站B2出口、公交犀牛路口站或羊城晚报社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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