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审核 (市属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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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审核
日常用语
设站 审核
预计办理总用时
6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收费公路设置收费收费站审批结果 批文 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批复-审批样例.pdf 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批复-审批样例.pdf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征求相关省直单位意见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经依法批准立项建设的收费公路项目;二、收费公路建成通车前3个月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收费公路相关基建审批程序;
2.收费站设置方案是否征求相关地方政府意见
4

决定

签发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运营管理处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22楼2208室

  • 中心电话:

    020-83730561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7路、36路、61路、80路、125路、184路、192路、194路到白云路站
    地铁站:一号线团一大广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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