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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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证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png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pn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审查是否齐全;3.审查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决定
1.申请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制作电子证书,网上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