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延续)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证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jpg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正本.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无 |
---|---|---|---|
总时限说明 | 无 | ||
特殊程序说明 | 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
办理流程
1
受理
1.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企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3
决定
1.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意见,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
4
制证
企业自行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打印文书和电子证书。
企业自行打印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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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以及主导专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个人业绩完成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业绩完成时所在单位的企业资质情况,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非注册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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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延续)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