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广东省电影局)
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登记回执》 其他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登记回执.png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登记回执.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当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七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材料当面交付或邮寄受理机关。 5、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登记表
    原件:3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免提交
  • 4
    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所依托的信息网络的情况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出版处5

  • 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4号楼229房

  • 中心电话:

    8719539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至5:30

  • 位置指引:

    公交车3、215路东山总站(龟岗),公交车811、813路培正路站,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E出口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