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广东省电影局)
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报纸承印单位备案
(报纸出版单位变更报纸承印单位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报纸承印单位备案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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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 、主办单位审核同意; 2、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3、报纸出版单位新地址须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 、材料齐全且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提出备案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补材料。
3、职能处室在15日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备案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补材料。
3、职能处室在15日内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广东省电影局 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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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一楼大堂1、2、3、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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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20-61292811、020-612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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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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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车旅游1线、109、110、297路广视宾馆站、地铁5号线小北站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