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再生育审批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事项名称短语 | 再生育 |
日常用语 | 再生育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7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跨省通办 | 全国 | 一网通办 |
全省跨市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全市跨区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 |
联办机构 | 无 |
||
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15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
证照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
2 |
广东省撤回再生育审批决定书 |
批文 |
无电子证照 |
||
3 |
广东省不予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
批文 |
无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2020005003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304MB2D271967 |
---|---|---|---|
实施编码 | 11440304MB2D2719674442020005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
无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
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生育收养,生小孩,妇女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尽快邮递材料到窗口。
2.受理(1个工作日)(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核(5个工作日) 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4.审批(1个工作日)(批准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结(当场) 证书制作:予以批准决定作出后,制证工作人员应即时制作证件,盖好公章。
6.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收件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受理
- 时限: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审查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部门审核材料 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决定
- 时限: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送达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街道窗口
办理结果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及时将材料邮递至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1个工作日)(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核(5个工作日) 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4.审批(1个工作日)(批准决定)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5.办结(当场) 证书制作:予以批准决定作出后,制证工作人员应即时制作证件,盖好公章。
6.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收件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受理
- 时限: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审查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部门审核材料 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决定
- 时限:1个工作日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街道事项负责人
办理结果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送达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街道窗口
办理结果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
1 | 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
2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3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5 |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6 | 病残儿鉴定结论 | 原件:0复印件:1 纸质/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
7 | 死亡医学证明 查看材料依据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0755-82918362;园岭街道:0755-25320130;南园街道:0755-83652661;福田街道:0755-83820077;沙头街道:0755-82046039;梅林街道:0755-83318396;华富街道:0755-83356144;香蜜湖街道:0755-83704324;莲花街道:0755-83079098;华强北街道:0755-82586811;福保街道:0755-83832488咨询窗口地址:福田区及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咨询网址://www.gdzwfw.gov.cn/portal/consult/inquire微信号:福田政务futiangov信函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科福田区卫生健康局:0755-82918362;园岭街道:0755-25320130;南园街道:0755-83652661;福田街道:0755-83820077;沙头街道:0755-83306759;梅林街道:0755-83318396;华富街道:0755-83356144;香蜜湖街道:0755-83704324;莲花街道:0755-83079098;华强北街道:0755-82586811;福保街道:0755-83451163
-
咨询地址: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咨询网址:
-
信函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科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0755-12345
-
投诉地址: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台窗口
-
投诉网址:
-
电子邮箱:
xzfwzx@szft.gov.cn
-
信函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科
窗口办理
福田区福田街道东片区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福田区福宁街167号桐林城市广场A座2楼福田区福田街道东片区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3820077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皇岗中学站34、60、62、63、k113、m347、n10、p550、p66
地铁路线:7号线(赤尾站)E出口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设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依据文号 | 2016年修订 | |
条款号 | 第三十六条 | |
颁布机关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实施日期 | 2018-05-31 | |
条款内容 |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或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地址: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5楼;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市卫生健康委1215室
电话:0755-82918520、0755-88113986
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xzfyzn/、http://www.szhfpc.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