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一孩生育登记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事项名称短语 | 生育登记 |
日常用语 | 生育登记 |
法定办结时限 | 7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3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跨省通办 | 全国 | 一网通办 |
全省跨市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全市跨区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 |
联办机构 | 无 |
||
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22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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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一孩登记) |
证照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2020005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304MB2D271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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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304MB2D2719674442020005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
无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
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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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生育收养,生小孩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受理条件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1)申请人实名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在线提交“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申请。(2)网上提交申请后,可在线关联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和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含外省签发),如无关联电子证照的材料,可拍照上传。
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在线核验电子证照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2.受理(当场)(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收到申请请求后,在线核验证照材料,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并提交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核(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批准决定(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作出批准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核实结果为通过,申请人户籍地工作人员通过业务系统的“签发电子证照”功能进行电子证照签发。
6.证书送达(领取证明):办理完成后,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的“我的证照”综合类中选择添加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一孩生育登记)的电子证照。
收件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受理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审查
- 时限:1
- 审批人:街道事项负责人员
办理结果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决定
- 时限:1
- 审批人:街道事项负责人员
办理结果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
- 时限:1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送达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或关联的电子证照材料,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2.受理(当场)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收到申请请求后,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或关联的电子证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并提交到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3.审核(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批准决定(1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地所在镇街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作出批准决定。
5.办结(1个工作日)核实结果为通过,申请人户籍地工作人员通过业务系统出具证明。
6.证书送达(领取证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非邮寄领取方式的,申请人可在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镇街卫生健康部门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领取。
收件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受理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审查
- 时限:1
- 审批人:街道事项负责人员
办理结果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
决定
- 时限:1
- 审批人:街道事项负责人员
办理结果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
- 时限:1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送达
- 时限:当场
- 审批人:各社区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2 | 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 原件:1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3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4 |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判决书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5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原件:0复印件:0 电子化 |
非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0755-82918362;园岭街道:0755-25320130;南园街道:0755-83652661;福田街道:0755-83820077;沙头街道:0755-82046039;梅林街道:0755-83318396;华富街道:0755-83356144;香蜜湖街道:0755-83704324;莲花街道:0755-83079098;华强北街道:0755-82586811;福保街道:0755-83451163
-
咨询地址:
福田区及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
咨询网址:
-
信函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科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0755-12345
-
投诉地址: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台窗口
-
投诉网址:
-
信函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科
窗口办理
福田区梅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福田区梅华路124号二楼福田区梅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331839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102路、216路、218路、222路、328路、245路、M203路、M239路、M358路、M240路、30路、207路、324路、374路、44路、45路、60路、67路、M364路、M312路、201路、240路、M204路、334路、M460路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设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依据文号 | 2016年修订 | |
条款号 | 第三十六条 | |
颁布机关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实施日期 | 2018-05-31 | |
条款内容 |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或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地址: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5楼;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市卫生健康委1215室
电话:0755-82918520、0755-88113986
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xzfyzn/、http://www.szhfpc.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750、0755-25228778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