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日常用语
无
法定办结时限
60
(
工作日
)
业务系统
无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