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用人单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60 ( 工作日 )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回收取的费用,并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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