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首次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首次申请)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证照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模板.zip | 检测资质证.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收件或不收件
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跟政务网的一致,作出收件或不予收件。
2
受理
受理或不受理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3、提交的材料是否跟政务网的一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
审查
通过或不通过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3、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决定环节的办理结果进行制证。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约定的方式进行发证,可选择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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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项目分类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与申请资质的检测项目对应的典型检测试验报告一份(新设立的检测机构提供内部演练检测试验报告,原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提供正式桩基检测试验报告)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与所申请检测机构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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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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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场所的房产证或购置(租赁)发票(合同)复印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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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测工作质量管理手册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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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的试验荷载吨位不小于其申请等级荷载吨位上限的试验布置模拟图、计算书复印件(含试验架构件主梁、次梁等应力、挠度计算书)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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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或固定资产有效证明等复印件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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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9-17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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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8-289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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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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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坐3、8、13公交车东汇城站下车向正方向走80米,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