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特殊程序
类型 |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 总时限 | 18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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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须完成考核后,方可核发证件,考核的方式以考试的形式开展,时间为180个工作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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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2)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6)参加所在地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成绩合格的。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材料齐全的转交受理人员。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接收申请材料,审核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
2
受理
材料齐全的转交审查人员。
受理申请,审核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
3
审查
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提交决定人员。
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说明理由。
4
决定
审核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审核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5
制证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转交给送达人员。
6
送达
邮寄回执或窗口领取签收表。
邮寄或窗口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培训部一楼业务大厅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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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联星大道22号一楼从业资格证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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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8648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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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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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6、122公交车至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