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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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人员。 (二)自2017年4月13日起人事档案托管在我市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 ▲2017年4月13日前在各经办机构托管的档案不属全城通办的范畴。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上申请
个人用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档案管理→日常业务申请(复印材料、政审、借阅、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归档)→选择“打印证明”点击办理→发起申请→填写信息(选择对应的业务名称: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党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托管证明)→提交申请
▲托管证明申请后可直接打印,无需等待审核。
(二)审核
1.网上审核
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申报记录查看审核结果。
(三)出具相关证明
1.网上打印
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档案管理→日常业务申请(复印材料、政审、借阅、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归档)选择申请的记录→打印相关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申请
申请人备齐办理材料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居民身份证原件(窗口申请时提供)
▲《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窗口代办时提供)
(二)审核
1.窗口审核
办理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办理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齐的,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待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
(三)出具相关证明
1.窗口打印
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档案相关证明。
窗口办理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公共人才就业服务大厅(档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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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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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8582294(人才交流部)、0756-2289013(香洲办事处)、0756-8828781(拱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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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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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13、Z16路至“人社局服务窗口”站下车即到;也可乘23、26、35路在“行政服务中心”站,或乘16、17、55、B5路在“香山驿站”站下车后,步行从梅华东路西藏大厦路口向北直进20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