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下简称并发症人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1、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尚未康复。 并发症人员已治愈、康复或死亡的,终止特别扶助。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办理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
二、受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申请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当场予以收件,并出具《办理回执单》;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0个工作日)
三、审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4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4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告知申请对象结果(1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予以批准的,每月发放一次,直接拨付到申请人银行卡里。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6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3县(市、区)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5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
6申请人免冠一寸近照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12345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后瑞站(A出口)直行第一个路口左转走500米。 2.搭乘公交:B804、M473、M249到黄田派出所公交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