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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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文物修复方案的批复 | 批文 |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文物修复方案的批复.png |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文物修复方案的批复.pd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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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一)馆藏一、二、三级文物修复的申请条件: 1、文物修复方案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2、文物修复事项属于资质单位业务范围; 3、文物信息、修复的必要性和工作目标明确; 4、修复程序及修复技术路线科学合理; 5、预防性保护措施明确; 6、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二)馆藏一、二、三级文物复制、拓印的申请条件: 1、文物复制、拓印方案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2、文物复制、拓印事项属于资质单位业务范围; 3、复制、拓印文物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4、未依法区分等级的文物不得复制、拓印。 5、因文物保存状况和文物本体特点不适宜复制、拓印的,不得复制拓印; 6、需要拓印文物的,元代以前的应当翻刻副版拓印;元代以后的可以使用文物原件拓印。在文物原件上拓印的,禁止使用尖硬器具捶打。批量制作文物复制品、拓片,不得使用文物原件。 7、利用文物原件进行复制、拓印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复制品、拓片数量。文物复制品应有表明复制的标识;文物拓片应当标明拓印单位、时间和数量编号; 8、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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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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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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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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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