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特殊程序
类型 |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 总时限 | 7自然日 |
---|---|---|---|
总时限说明 | 无 | ||
特殊程序说明 | 无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取得《补贴目录》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含复审换证)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五)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符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同时申领一次性500元的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补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不可单独申领,随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 具体条件如下: (一)本市求职就业的本省脱贫人口; (二)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 (三)在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同)中的农村学员。 (四)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粤人社规〔2021〕12号)第十四条规定,本省脱贫人口等在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可按规定一并提出申请生活费补贴。 2022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根据原办法规定取得相应证书(除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外。取得相应证书时间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下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原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除申领时限要求外)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原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根据原办法规定取得本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以下简称两类证书)的,个人可按原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除申领时限要求外)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原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申请人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补贴。市人力资源部门在统一受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7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在7个工作日内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做出审批通过或不通过决定。市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经办部门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4.办结。公示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局做出是否发放补贴的决定,进入补贴支付环节。
5.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业务办理状态,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6-15号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0203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 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 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 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