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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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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日常用语
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市外交通食宿费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深圳) 其他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深圳) - 伤残待遇.doc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样表)(深圳) - 伤残待遇.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2.必须完成工伤认定。
3.必须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单位或个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
第二步:经办机构受理(1个工作日内)
第三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5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审批。(5个工作日内)
第五步:待遇发放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步:受理,对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
第三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5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待遇审批。(5个工作日内)
第五步:待遇发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龙岗区服务点)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龙岗区服务点)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2892151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公交点:世贸百货 公交线路:351路、802路、810路、811路、812路、839路 地铁站点:吉祥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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