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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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凭据》 | 其他 |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凭据》(模板).doc |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凭据》(样例).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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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建设单位按要求在“城建档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jj.sz.gov.cn/jsxmda)完成电子数据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和齐全完整,各份文件、竣工图签字盖章完备有效,整理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提出《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申请》。 (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原则上应将整个项目档案一次性移交。分期建设的工程,可以按照建设周期移交档案,但建设单位应事先在“城建档案服务平台”提交工程分期建设的详细说明及档案分期移交计划,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同意。 (3)归档的纸质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市政工程项目应填写相关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应填写网格办建筑编码。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移交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向申请人发送申请结果短信。
2.预审(1个工作日)
市城建档案馆在收到申请1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
3.受理(5个工作日)
预审通过后,系统正式受理,市城建档案馆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电话通知申请人通过线上审核,并约定实体档案核验时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预审不通过原因。
4.现场核验(1个工作日)
市城建档案馆对实体档案进行现场核验;符合进馆条件的,现场予以接收;不符合进馆条件且当日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约定核验时间。
5.办结(审核通过当日)
现场核验通过的,由市城建档案馆当场出具《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凭据》,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6.送达(审核通过当日)
申请人当场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2楼城建档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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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档案中心D座2楼市行政服务大厅档案服务厅城建档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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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5-88127712(利用)、0755-88125461(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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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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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1、乘45路、60路、102路、201路、216路、218路、222路、324路、334路、B821路、M460路公交车在万科大厦站下车。2、乘60路、45路、M204路、324路公交车在档案中心站下车。地铁路线:1、乘坐地铁4号线在上梅林站下,A出口,步行600米。2、乘坐地铁9号线在上梅林站下,J1出口,步行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