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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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2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给予/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批文 15、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doc 16、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doc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总时限 999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法律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通过窗口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或邮寄补充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3. 审核 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材料;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和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审查决定期限。
4. 审批
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立即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
5. 办结
符合条件的,立即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出具《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6. 送达
按规定送达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市行政服务大厅法律援助服务厅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说明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或邮寄补充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3. 审核
收到法律援助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材料;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和法律援助机构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审查决定期限。
4. 审批
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立即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
5. 办结
符合条件的,立即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出具《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6. 送达
按规定送达相关文书。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3.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受理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决定

1.决定受理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决定受理短信视为不符合受理。

审查材料提出决定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法律援助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 市行政服务大厅法律援助服务厅 1、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1234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景秀中学站:324路 景秀中学站、景新花园站:11、38、41、44、45、46、59、73、79、104、213、222、316、323、328、365、M369、M391、M392路;地铁路线: 2号线、9号线景田站(B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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