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深圳市水务局
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的备案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同意备案回执 | 其他 | 同意备案回执.doc | 同意备案回执.doc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2017年粤府令第240号第十三条。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该事项已实现秒批。
1、申请
(1)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的公开。实施机关应在网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受理范围并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申请接收。系统自动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材料。
(3)登记。系统在接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收时间。
2.受理(立即)系统自动受理审核。受理后应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审核(立即)系统自动审核。
4.审批(立即) 系统自动审批。
5.办结(立即) 审批决定完成后自动办结。
6.送达(立即) :系统自动将办理结果推送(或邮寄)给申请人。
1
收件
收件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
审查
审查通过,转入决定环节
系统自动审查
4
决定
作出决定
系统自动审查
5
制证
同意备案回执
在线制证送达
6
送达
同意备案回执
在线制证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88125974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