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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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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紧缺人才)
日常用语
境外紧缺人才个税补贴
预计办理总用时
6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特殊程序

类型 集体审查 总时限 3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境外紧缺人才申请个税优惠补贴,应符合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的人才范围,符合《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紧缺人才目录》标准,且紧缺人才的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身份、工作和诚信条件:
1.身份条件:申请人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在纳税年度内,申请人因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或国籍、居民身份发生变化因而符合上述身份条件规定的,自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或身份变化次月起,享受财政补贴。
在纳税年度内,申请人因丧失国外长期居留权或国籍、居民身份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述身份条件规定的,自丧失国外长期居留权或身份变化次月起,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2.工作条件: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在广州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在广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2020、2021、2022纳税年度内的每一年度在广州市工作的天数,包括在广州市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在广州市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出差、接受培训的天数。申请人在广州市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在广州的工作天数。
3.诚信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依法纳税,申请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紧缺人才目录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项目紧缺人才,是指在我市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单位或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工作,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专业能力和素养的技术骨干、技能骨干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包括:
1.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制造企业及科技型企业。
2.广州市支柱产业、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制造企业、科技型企业。
3.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 会计、法律、金融、咨询、研发设计、商贸服务、广告传媒、文旅等现代服务业及省市其他重点发展产业企业。

相关名词释义:
(一)“学校”: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依法注册或备案,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初、中、高等教育机构。
(二)“科研机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由国家、省、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依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医疗机构”:指依据《广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由广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四)“公共卫生机构”:指广州市、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卫生机构。
(五)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
(六)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七)广州市支柱产业包括:汽车产业、石化产业、电子产业。
(八)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等三大新兴支柱产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等五大新兴优势产业;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等多种未来产业。
(九)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国统字〔2019〕43号)。
(十)“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技能证书、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所从事岗位从业经验及工作胜任情况的说明(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基本程序为:个税查询—账号注册—办理申请—部门受理及审核—补贴发放。
步骤一:个税查询。申请人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无法人脸识别认证的,可通过V-TAX远程办税终端或前往全市任一办税大厅领取注册码完成注册,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的,可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成功认证后,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授权查询本人补贴申请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数据,确认无误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自动生成查询序列号。申请人应记录并妥善保存查询序列号,以避免个人涉税信息泄露。因申请人可能会同时查询2020、2021、2022纳税年度的数据,请务必按纳税年度分别记录查询序列号。如申请人多次查询同一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数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会相应产生多个查询序列号,申请人应记录和保存当年度最后一次的查询序列号。
步骤二:账号注册。扣缴义务人或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高端人才)或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紧缺人才)事项,并点击“立即办理”,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并将账号升级至四级及以上。如已有账号的,则无需再重复注册账号,只需将账号升级至四级及以上。
步骤三:办理申请。申请人或扣缴义务人登录账号后,根据 “信息自检”栏目的提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个人所得税数据,取得纳税年度对应的查询序列号(以当年度最后一次的查询序列号为准)。如已取得查询序列号,则可忽略此提示,继续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人申请表》,其中个人所得税数据无需手工填报,只需在申请表中填入当年度的查询序列号。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下载打印表格,连同本指南载明的其他附件材料,按顺序逐一上传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申报截止日24时(北京时间)仍未能成功提交申请者,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申请后,如发现有误,系统未进入受理环节且未关闭时可发起撤回申请。
步骤四:部门受理及审核。申请人或扣缴义务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提出财政补贴申请,由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对申请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资料齐全、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受理部门予以受理。受理期间,如发现申请材料需补充完善的,将送返申请人进行修改,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申报期结束前登录广州市民网页完成“修改”操作。未在申报期结束前重新提交的,则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补贴申请受理后,由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发申请业务至审核部门,属于紧缺人才的,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审核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期间,如发现申请材料需补充完善的,将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补正通知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办理人。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补正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受理审核期限内。未按时重新提交的,则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系统自动办结。部门审核认为申请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通过并说明理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复审结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就申请人诚信情况、出入境情况、行业情况、纳税情况等开展审核工作。对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享受财政补贴的境外紧缺人才名单报市财政局汇总,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报批。
步骤五:补贴发放。正式财政补贴名单形成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通过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财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窗口办理流程:
如选择线下窗口办理的,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 进行预约或在服务大厅直接取号办理,并携带相关书面材料(申请人在办理财政补贴申请前,先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个人所得税数据,取得查询序列号),前往政策兑现窗口办理。
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1

收件

完成收件

符合《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申报材料要求
2

受理

完成受理

符合《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申报材料要求
3

审查

完成初审。

符合《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的身份、工作和诚信条件以及《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中的紧缺人才目录。
4

决定

作出决定。

符合《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的身份、工作和诚信条件以及《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中的紧缺人才目录。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人申请表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申请个税优惠补贴承诺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3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具体身份证明详见填报须知)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申请人人才资质材料(人才资质、单位说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5
    申请人在广州市纳税年度工作天数达到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6
    申请人银行账户资料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7
    个人所得税优惠申报登记表(申请人申请个税补贴超过100万元的填报)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8
    获人才政策支持奖励文件(依据实际情况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9
    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请提供)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0
    个人声明(独立个人劳务)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11
    中文翻译件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407路“市政务服务中心”站;40路、194路、77路、778路:“花城广场”站。地铁:地铁3号线、5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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