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 广东省财政厅
注册会计师注册
(注册会计师注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注册会计师证书 | 证照 | 注册会计师证书.jpeg | 注册会计师证书.jpe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
办理流程
1
收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形式审查
2
受理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形式审查
3
审查
初审通过、初审不通过。
形式审查
4
决定
准予注册决定、不予注册决定。
形式审查
5
制证
注册会计师证书、不予注册书面通知。
邮寄快递
6
送达
准予注册的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不予注册的字作出决定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邮寄快递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