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被遗弃婴儿、流浪乞讨人员入户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基本编码 | 2106084000 |
实施编码 | 11441300007188050X32106084000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实施主体 | 惠州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 工作日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办件类型 | 上报件 |
审批服务形式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业务系统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范围与条件
受理范围
主题分类 | 户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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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行政机关 |
||
申请内容 | 无 |
受理条件
1. 生活无着长期流浪乞讨人员,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2.我市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申请,在8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5周岁以下呈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5周岁以上呈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特殊环节
无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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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表(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样本 空表 | 中介办理 |
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流浪乞讨人员无户口人员)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
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流浪乞讨人员无户口人员)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
入户申请人准确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流浪乞讨人员无户口人员)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
一个月内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及回执(流浪乞讨人员无户口人员)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申请人 |
无 | 中介办理 | |
惠州市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申报表(弃婴入户)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
手续完备的《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审批表》(弃婴入户) |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申请人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
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弃婴入户) |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
行政机关,社会组织 来源说明 |
无 | 中介办理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惠城区:0752-7282111;惠阳区:0752-3266293;惠东县:0752-8922126;博罗:0752-6622585;龙门:0752-7987070;大亚湾:0752-5562990;仲恺:0752-2613124
监督方式
投诉热线:0752-2829924窗口办理
惠州市公安局户政窗口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文华一路76号二楼办证大厅11、12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2-282983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公交车:11路,39路,7路,16路
许可收费
不收费
中介服务
无
设定依据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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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
条款号 | 第六条 | |
颁布机关 | 无 | |
实施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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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
依据文号 | 粤府办〔2016〕26号 | |
条款号 | 第二条 第四、五、六、七、八、九款 | |
颁布机关 | 无 | |
实施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四)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因失踪超过6个月以上,经多方查找仍下落不明而被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之后又重新出现或得知下落的,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无其他身份的,应及时重新登记户口,采集有关信息并为失踪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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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惠州市政府法制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
电话:0752-2809129
网址:http://fzj.huizho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惠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路12号
电话:0752-2566516
网址:http://fzj.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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