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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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短语 | 无 |
日常用语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5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跨省通办 | 全国 | 一网通办 |
全省跨市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联办机构 | 无 |
||
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15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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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批文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011402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900007122086C |
---|---|---|---|
实施编码 | 11440900007122086C344011402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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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20工作日 | 查看说明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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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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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土地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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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
申请内容 | 申请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国家和省批准或核准的跨市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2)国家和省批准或核准的跨市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3)国家和省批准或核准的跨市的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交通除外)。 备注:(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收件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综合窗口9-16号
办理结果提交的材料是否跟办事指南的一致,如一致,预受理通过;不一致,退回材料补充完整。
受理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林永亮、王卓权
办理结果提交的材料是否跟办事指南的一致,如一致,受理通过;不一致,退回材料补充完整。
审查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戴启臻、崔斌
办理结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
决定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梁永豪
办理结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
制证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崔斌
办理结果申报人到住建局1005室取件
送达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崔斌
办理结果申报人到住建局1005室取件
收件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综合窗口9-16号
办理结果提交的材料是否跟办事指南的一致,如一致,预受理通过;不一致,退回材料补充完整。
受理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林永亮、王卓权
办理结果提交的材料是否跟办事指南的一致,如一致,受理通过;不一致,退回材料补充完整。
审查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戴启臻、崔斌
办理结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
决定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梁永豪
办理结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不通过;
制证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崔斌
办理结果申报人到住建局1005室取件
送达
- 时限: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崔斌
办理结果申报人到住建局1005室取件
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668-2898073 0668-2283805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0668-12345
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9-17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668-2898203、0668-28983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坐3、8、13公交车东汇城站下车向正方向走80米,到达终点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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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
条款号 | 第十九条 | |
颁布机关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实施日期 | 2007-06-01 | |
条款内容 |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
|
设立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依据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 | |
条款号 | 第二十六条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
实施日期 | 2015-06-12 | |
条款内容 | 第二十六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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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3 | 法律法规名称 |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
依据文号 | 粤建设字〔2008〕24号 | |
条款号 | 第三条 | |
颁布机关 | 广东省建设厅 |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
条款内容 |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
无
权利与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权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场查询、投诉的权利;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六路2号大院
电话:0668-2287626
网址:http://www.maoming.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53号
电话:0668-2287073
网址:http://www.mncour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