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事项名称短语 | 无 |
日常用语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1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佛山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是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无 | 无 | 无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审批服务形式 |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
联办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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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16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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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驶证 |
证照 |
无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200604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60000703957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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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600007039573N344200604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
无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
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2019-08-27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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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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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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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受理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系统自动审核
第二步:网办中心受理
第三步:业务办结
收件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制证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机动车行驶证
送达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机动车行驶证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第二步:受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第三步:决定,作出准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决定;
第四步:制证发证,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发放。
收件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制证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机动车行驶证
送达
- 时限:1
- 审批人:吴健森
办理结果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757-12123
-
咨询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0757-110;0757-82962867
-
投诉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
电子邮箱:
776744812@qq.com
-
信函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窗口办理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业务受理窗口3-15号窗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二路1号一楼办证大厅受理窗3-15号窗
办公电话:0757-8296282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乘坐110、178B、G7、K2公交车到交警支队站下车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收费方式 |
是否允许减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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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每本10元 |
佛山市财政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否 | 无 |
设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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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公安部令第124号,2012年修正) | |
条款号 | 第四十四条。 | |
颁布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实施日期 | 2011-05-01 | |
条款内容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佛山市人民政府正门右侧
电话:0757-83382285
网址:无
行政诉讼
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
电话:0757-12368
网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