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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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短语 | 无 |
日常用语 | 剧毒运输从业资格证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1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1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跨省通办 | 全国 | 一网通办 |
全省跨市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业务系统 | 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联办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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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12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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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
证照 |
无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0115031003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400698148153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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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400698148153K3440115031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40400698148153K344011503100301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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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 100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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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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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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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职业资格,交通出行,找工作,人才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
申请内容 |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符合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申请。 |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③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④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⑤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⑥经考试合格。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②初中以上学历;
③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④经考试合格。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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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 | 原件:1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2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3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4 | 驾驶证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5 | 学历证书 | 原件:0复印件:1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6 | 居住证 | 原件:1复印件:0 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7 | 从业资格证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8 | 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填报须知 来源渠道 备注信息 |
9 | 符合规范的IC卡从业资格证数码电子照片 | 原件:2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窗口办理
珠海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3楼60、6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6-251989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请乘坐23、26或35路公交车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收费方式 |
是否允许减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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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C卡工本费 | 20元/证 |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否 | 无 |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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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 | |
条款号 | 第四、六、四十四条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
实施日期 | 2013-12-07 | |
条款内容 |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
|
设立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依据文号 | 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 | |
条款号 | 第八条 | |
颁布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
实施日期 | 2016-04-11 | |
条款内容 |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设立依据3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依据文号 | 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 | |
条款号 | 第二十三条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
实施日期 | 2019-03-18 | |
条款内容 |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设立依据4 | 法律法规名称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依据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 |
条款号 | 第五、八、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 | |
颁布机关 | 交通部 | |
实施日期 | 2007-03-01 | |
条款内容 |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
无
权利与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和网上公布;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 ,字迹工整、清晰;申请人应理解掌握本事项依据的法律规定;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申请人应依规定缴纳IC卡工本费用。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28号
电话:0756-2255940
网址:无
行政诉讼
部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铭东路金湾区人民法院
电话:0756-7793236
网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