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认定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事项名称短语 |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 |
日常用语 |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45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全程网办(IV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
跨省通办 | 全国 | 一网通办 |
全省跨市通办 | 查看区域 | 一网通办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无 |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 |
业务系统 | 深圳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
联办机构 | 无 |
||
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9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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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事结果 |
批文 |
无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2111512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300695583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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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512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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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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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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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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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书》原件及其电子文档(空白表格可登录在线申办服务网址(http://wsbs.sz.gov.cn/apply/ui/69558324831442111512001440300)下载);
(二)申请单位的编制部门批复、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申请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师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花名册、师资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
(四)申请单位的实训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设立认定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深圳市”(http://sxsl.sz.gov.cn/applyzb/ui/6955832483440711003000440300)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在该系统中完善申报单位相关信息,并在系统中上传申报《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书》。
(一)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空白《申请书》可登录广东省政务网或深圳市高训中心网站下载);
(二)申请单位的编制部门批复、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申请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师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花名册、师资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
(四)申请单位的实训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以上材料除《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书》电子文档须网上上传申报外,均须准备纸质资料在现场考察评估时提供核实所用。
二、受理:高训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完成提交的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评估工作。
三、专家评估:高训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社会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采取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调查座谈等方式,专家组对照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评估办法和评分表进行评分并出具评估意见。
四、职能部门审核:高训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五、负责人审批:高训中心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就职能部门对申请单位的审核结果给予审批。
六、公示:高训中心将审批结果在深圳人力资源保障网和高训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高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资格,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异议不成立或者公示无异议的,高训中心将专家评估意见和公示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七、办结(20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认定公共实训基地并向社会公告,对认定设立的单位授牌。认定设立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与高训中心签订《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两年。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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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报告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2 | 申办单位的合法证件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3 | 培训教师花名册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空表下载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4 | 学历证书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5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6 | 管理制度汇编 | 原件:1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支持容缺处理 其他要求 |
示例样本 | 来源渠道 |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755-12333、0755-82997524
-
咨询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0号综合窗口
-
微信号:
szrenshe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0755-12345
-
投诉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投诉室1002室
窗口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7、10、11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7、10、11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3461、0755-8299752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
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设立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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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深人社规〔2010〕16号 | |
条款号 | 第一章?总则 | |
颁布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实施日期 | 2010-12-07 | |
条款内容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
实施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
---|---|---|
依据文号 | 深人社规〔2010〕16号 | |
条款号 | 第一章?总则 | |
颁布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实施日期 | 2010-12-07 | |
条款内容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深圳市信访大厅B103室行政复议窗口
电话:020-83352352;0755-88101165(咨询)、0755-88132145(收案室)
网址:http://www.gdhrss.gov.cn/;http://sf.sz.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750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