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更正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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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短语 | 无 |
日常用语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7 ( 工作日 )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数量限制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需核查原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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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点击预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核验(III级)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跨域通办
通办类型 |
通办区域 |
通办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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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审批信息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力来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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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业务系统 |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
联办机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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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使用中 |
事项版本 | 5 |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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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驾驶证 |
证照 |
无电子证照 |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 44210607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40300007542689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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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40300007542689J344210607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特别程序
类型 |
总时限 |
总时限说明 |
特别程序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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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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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信息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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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社区名称 | 无 |
村镇社区代码 | 无 |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 是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受理标准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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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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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无 |
受理条件
该事项不适用容缺收件;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档案更正申请条件之一的:1.驾驶人需要更正有效期始的2.驾驶人需要更正有效期止的3.驾驶人需要更正初领日期的4.驾驶人需要更正准驾车型的5.驾驶人需要更正体检日期的6.驾驶人需要更正驾证期限的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受理岗受理资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资料成功后,审核岗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过后,现场转报支队进行审批,支队同意后予以档案更正,并制证归档(7个工作日内)。
5.办理结果
符合审批条件的,即时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或快递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办事窗口提出办事申请,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登陆网上深圳交警http://www.szjj.sz.gov.cn/进行办事预约。
2.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或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现场转报审批,工作人员填写《机动车驾驶证档案信息补录/更正审批表》后,向支队呈批,支队同意予以档案更正的,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受理更正,并制证归档(7个工作日内)。
5.办结
审批通过后,即时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6.送达
申请人可到办理点或快递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
详情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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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咨询监督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交警服务厅(市车管所)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交警服务厅(市车管所)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3333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位置指引:公交:43、49、67、M488 市车管所站 地铁:7号线龙井站C出口
收费项目信息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收费方式 |
是否允许减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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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驾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广东省财政厅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否 | 无 |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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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号 | 公交管〔2016〕136号 | |
条款号 | 第三十七条 | |
颁布机关 | 公安部 | |
实施日期 | 2016-04-01 | |
条款内容 | 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记载事项需要更正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
|
设立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依据文号 | 公交管〔2016〕136号 | |
条款号 | 第三十六条 | |
颁布机关 | 公安部 | |
实施日期 | 2016-04-01 | |
条款内容 | 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 实物档案应当保存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资料。保存的资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案卷编号为档案编号。 电子档案包括计算机录入信息、操作日志、考试音视频监控资料。 车辆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机动车驾驶证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大厅B103室
电话:0755-88120397、0755-88101165(咨询)、0755-88132145(收案室)
网址:http://sf.sz.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东侧
电话:0755-25228778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